股東結構

本公司股東會分為股東常會及股東臨時會,股東常會依法於每年會計年度結束後六個月內召開,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。股東會之主要功能包括決議公司營運計畫後交由董事會執行,承認營業報告書、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或虧損彌補之議案等。

本公司主要股東包括國內外法人、金融機構及個人,股東結構列示如下表:

註:基準日期為2026年03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