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氣污染防制

SDGs目標

2022年亮點績效

  • 管制之空氣污染物(SOx、NOx及VOCs)實際排放量皆低於高屏地區總量管制核可量25%以上。

 

對本公司的意義

透過梳理與價值鏈相關的氣候變遷與減碳議題,加快建立應對機制,全面評估氣候風險與機會並研擬因應對策,以降低產業鏈對氣候變遷造成的影響,並系統性預防減緩氣候變遷帶來之衝擊。

目標

短期目標
(2023年)
中期目標
(2024年~2027年)
長期目標
(2028年~)
  • 改用潔淨燃料,降低硫氧化物SOx排放量至5噸/年以下
  • 改用低氮燃燒器,降低氮氧化物NOx排放量
  • 全公司溫室氣體以2018年(類別一/二)為基準減量2%
  • 硫氧化物SOx排放量降至3噸/年以下
  • 氮氧化物NOx排放量降至20噸/年以下
  • 全公司溫室氣體以2018年(類別一/二)為基準每年減量2%,2027年以2021年(類別一/二)為基準減量5%
  • 氮氧化物NOx排放量降至15噸/年以下
  • 全公司溫室氣體以2018年(類別一/二)為基準每年減量5%

管理策略

參照氣候相關財務揭露(TCFD)風險矩陣及氣候治理制度,鑑別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,落實溫室氣體相關管制。

投入資源與執行成果

請參閱本報告書ESG年度計劃與執行成果。

環保署於2015年公告高屏地區空氣污染物總量管制計畫,本公司煤化學生產工廠需在2018年06月前針對硫氧化物(SOx)、氮氧化物(NOx)及揮發性有機污染物(VOCs)進行5%以上之總量削減。經本公司持續增設多項污染防治設備,並改用天然氣潔淨燃料,2018年部分污染物年排放量已削減至總量管制的50%以下,且2022年全數以天然氣取代焦爐氣,硫氧化物(SOx)排放量預計更可削減至每年3噸以下,低於總量管制的20%;本公司近三年度實績如下:

項目 核定可排放量 本公司實際排放量
2020年 2021年 2019年
硫氧化物(SOx) 14.62噸 14.42噸 7.75噸 0噸
氮氧化物(NOx) 32.32噸 13.61噸 15.00噸 13.38噸
揮發性有機污染物(VOCs) 13.26噸 10.01噸 9.76噸 12.75噸

 

改善措施

項目 改善措施 成效
煤化學生產工廠細焦炭製程 乾燥細焦炭粉熱源以硫含量10ppm以下之超級柴油取代原硫含量0.5%之低硫燃油。 排放之硫氧化物(SOx)濃度由接近100ppm降為10ppm以下,甚至低於檢測下限無法檢出,每年硫氧化物(SOx)排放減量約5噸。
堆高機 原柴油堆高機約52%已汰換為電能。 每年節省超過10公秉之柴油耗用。
氣態燃料加熱爐及鍋爐燃燒器 全數汰換為低氮燃燒器(low NOx burner,LNB),以控制燃燒方式降低燃燒溫度及空氣混合的停留時間,以抑制熱氮氧化物(NOx)生成。 降低氮氧化物(NOx)濃度及排放量。
煤化學製程使用之焦爐氣 0.02%焦爐氣改用不含硫分的天然氣。 降低固定污染源硫氧化物(SOx)排放濃度及排放量。
硫氧化物(SOx)排放量檢測及申報 設置廢氣處理系統,彙總收集及整合廠內所有廢氣至該系統進行焚化處理,焚化所產生的廢熱則設置設備進行回收生產蒸氣供製程使用。 已獲准八個固定污染源許可變更廢氣處理申請,經檢測濃度無法檢出且其排放量甚低,已核定不須再檢測及申報硫氧化物(SOx)排放量。
揮發性有機污染物(VOCs)管制 設置檢測儀每日進行檢測,另委託環保署核可檢驗單位每季到廠檢驗更高頻率的檢測作業。 以交叉稽查方式確保元件洩漏可立即檢出。